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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个货堆(一)
作者:谢国计   |  字数:3180  |  更新时间:2016-07-07 11:45:51  |  分类:

职场励志

你不讲制度,员工就会跟你讲条件

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规矩,而这一套规矩,就是公平合理的企业制度。如果你不讲制度,不用制度管人,而是用人情管人,那么员工就很可能跟你讲条件,这样你就很难服众了。

中国人最爱讲人情,尤其是在员工犯错的时候,老板很喜欢说“下不为例”。可是,有了下不为例,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作为企业的老板,一定要认识到:在制度合理的前提下,如果你法外开恩,就会为制度的推行埋下地雷。

一般来说,有制度却不严格执行,会造成诸多不良的后果。比如,造成员工职责不清。很多企业都有制度,但是却不按制度执行,这就很容易造成某项工作好像谁都在负责,但实际上谁都没有真正负责。于是,两个部门对一项工作纠缠不休,相互扯皮,使原本有序的工作变得无序,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为了避免员工和你谈条件,你一定要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推行下去,让每个员工按照制度去行事,避免造成管理的无序,对员工的积极性造成消极的影响。

个人的智慧、水平是有限的,而且很多人对别人的能力往往又不太认同,都认为自己聪明能干,所以不太容易服从别人。因此,如果单纯的“人管人”、“人治人”,就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弊端。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

“人治”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主观性,缺乏科学性,员工很难适应;“人治”有很强的专制色彩,缺乏公平性、民主性,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也容易造成管理者和员工的关系紧张;“人治”是以人为主的,很容易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员工很可能会巴结管理者,不利于“人和”;“人治”往往难过人情关,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亲疏远近的关系,一旦发生“奖亲罚疏,任人唯亲”的事情,管理者就会失去威信,团队也会失去凝聚力。

所以,人治不靠谱,建立企业制度,凡事以制度为准,才是最靠谱的。看看战场上,军纪严明、众志成城的军队,总能打败纪律涣散的乌合之众。同样的道理,企业也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了合理的制度,员工的工作效率才有提高,企业的长远发展才有保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凡事都要讲规矩,做人有做人的规矩,做事有做事的规矩,管理企业同样有管理企业的规矩。如果没有规矩,那么企业经营就非常容易变得混乱。如果有规矩不遵行,规矩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对企业管理产生不了任何作用。

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是大家并没有把制度当成自我规范的守则,没有自律。尤其是领导者,没有以身作则,不按制度进行管理考核,直接影响了制度的威严,损害了遵守制度的那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规章制度对企业管理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身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想办法用制度来经营和管理企业。在这一点上,“老干妈”的创始人陶华碧就做得很好。

陶华碧从小到大没有读过一天书,但是当她的“老干妈”公司越办越大时,她意识到只靠自己来管理是不行的,必须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理公司。为此,她想到了自己的长子李贵山。

李贵山是一个转业军人,做事非常讲规矩。进入“老干妈”管理层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处理文件,整章建制。他经常把规章制度读给陶华碧听,陶华碧听到重要处时,经常站起来说:“这条很重要,要制定得更具体一些。”当她听到不妥之处时,就会立即口述更正,然后再由李贵山修改……如此反复多次,直到满意,她才会在材料的右上角画个圆圈。在李贵山的协助下,陶华碧的“老干妈”公司终于制定了规章制度,而且制度宽严并济,奖惩分明。

规章制度制定之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很多管理者认为,规章制度是给普通员工制定的,是用来规范大家的,而把自己置身于规章制度之外。其实,身为管理者,更应该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为员工树立一个遵守规章制度的榜样,这样才能带动大家积极遵守。

合理的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有制度,却不按制度办事,当员工违反了制度时,管理者不对违反者予以处罚,那么制度的威严就得不到维护,如此一来,企业就没了规矩。只有严格按制度办事,制度才是有效的,才能对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情归人情,事情归事情

在某电视台举行的一档职场对话节目中,有这样一段对话:一个单位的干部说:“我只是轻微违反了‘六不准’规定,却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当时我委屈得一晚上没有睡好觉。”这个干部的上司接话说:“你不知道吧?我考虑是否应该按制度处罚你,连续三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从这位领导的话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制度与人情这对矛盾的激烈博弈,这种博弈在现实中随处可见。

西安一位36岁的陈女士为了考研,在上班之余苦心复习一年多,可是在考研那天,她来到考场后,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忘带了。于是,她急忙给家人打电话,等到她拿到身份证时,开考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监考人员表示,陈女士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考试的相关规定,是没有资格考试的。面对这一“宣判”,陈女士两次跪在监考人员面前,只求被允许进入考场,但最终还是被拒之门外。

此事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辩,对此,陈女士告诉记者:“我一定会查询相关的法律政策,用法律的武器为我讨回一个公道。”

对于陈女士的遭遇,我们深感同情,一个中年女性,能够克服重重困难,保持对知识的渴望,这种积极学习、乐于上进的精神,无论如何都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她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考试制度,是无法“通融”的。

制度不像人情,说些好话、送点礼,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同情归同情,但同情不能取代理智。毕竟,人情是人情,事情是事情。在处理违反制度的事情时,秉公执法才是最值得尊敬的。否则,你违反制度了找理由,他违反制度了也找理由,到时候岂不是乱了套,还有什么规矩可言?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人情是一个极大的困扰因素。对于管理者来说,如果想留住人情,往往会破坏制度,如果遵守制度,就会破坏人情。我们知道,人是感情动物,因此,坚持按制度办事的管理者,往往被认为不近人情,虽然短期内得不到员工的认可,但从长远来看,这样的领导者可以带企业走向繁荣。

试想,当年要不是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怎么能建立起“军中无戏言”的组织纪律?蜀军又怎么保证战斗力?诸葛亮的做法告诉企业管理者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没有制度,工作是搞不起来的;有制度不执行,工作也是搞不起来的。只有严格按制度办事,把人情放在一边,才能把企业管理好。

虽然制度与人情存在一些不可调和的地方,执行制度就不能讲人情,讲人情就势必会破坏制度,但是人情并不是制度的对立面,它可以成为制度额外的辅助措施,即对制度没有遇到的情况作出特殊的处理,并且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比如,员工违反了制度的规定,按照制度的规定应当处罚,但是在处罚之后,管理者可以与员工好好地沟通一下,说明一下情况,甚至喝上两杯,这样员工心里的阴影就会消除。

让员工怕你,不如让他怕制度

在一些企业,很多员工怕老板,尤其是犯错误的员工。他们为什么怕老板呢?因为老板似乎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决定着他们的前途和命运。员工怕老板是好事吗?当然不是。为什么呢?因为员工一旦害怕老板,工作就无法轻松展开,尤其在与老板沟通时,就会显得谨小慎微、唯唯诺诺,这同样不利于工作。

员工什么都不怕行不行?当然也不行。如果员工什么都不怕,那他就会无法无天,做事就没了规矩。那么,让员工怕什么呢?怕制度!只有让他怕制度,而不是怕老板,才能在人性化和制度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才有利于企业的运作。

在西方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热炉法则”,它指的是当有人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像触碰了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

热炉法则包含4个惩处法则,分别是预警性原则——通红的火炉,就像一盏信号灯,提醒大家不要触碰;必然性原则——只要你摸上去,必然会被烫伤,所以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即刻性原则——只要你碰到热炉,瞬间就会被灼伤;公平性原则——不论是谁触碰了热炉,都会被烫伤,热炉不辨亲疏,不分贵贱,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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