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约法三章”严肃军纪
名言
不以私害法,则治。
——商君书·修权
故事
秦朝末年,刘邦在沛县(今江苏沛县)参加了农民起义大军,并成为了起义军的首领。当陈胜、吴广等主要起义军的领袖相继牺牲以后,他和项羽领导的军队成了反秦的主力。
公元前206年,刘邦乘项羽在巨鹿大胜秦军的时机,领兵攻进蛲关(今陕西商县西北),进抵灞上(今西安市东)。这时秦始皇的儿子胡亥(即秦二世)已死,胡亥的侄儿子婴率满朝文武俯首投降,把刘邦迎进了咸阳(今咸阳市东北)。
咸阳是秦王朝的都城。这里人稠物丰,繁华富庶。尤其是秦始皇修的阿房宫,规模宏大,堂皇富丽,美人、珍宝等应有尽有。刘邦军队的将士长期生活在穷苦闭塞的农村,一到咸阳这个花花世界觉得样样新奇。他们以胜利者自居,在街面上和阿房宫里乱抢乱拿奇珍异宝和衣物用品,有的人还酗酒闹事,打人杀人,闹得人人惊恐,东躲西藏。
面对这种混乱现象,刘邦的部将樊哙提出应该用纪律来约束部下。谋臣张良支持樊哙的建议,他说:“要得天下先要得民心,绝不能再让将士们这样胡闹下去了。要快点公布个法令,让大家依法行事,把社会治安搞好。”
刘邦听从了张良和樊哙的建议,就派人把秦朝的府库官仓全部封存起来,制定了三条法令,把部队撤回灞上军营进行整顿。与此同时,刘邦还把咸阳和关中各县父老百姓的代表召集起来,对他们说:“过去秦朝的严刑苛法使你们动辄得咎,吃够了苦头;现在为了使大家能安心做事,我只订了三条法令。这就是:第一,杀人罪判处死刑;第二,伤人者按情节轻重治罪;第三,偷盗者也按情节轻重治罪。其他秦朝苛法一概废除,你们不必再提心吊胆过日子了。”接着,刘邦命人广泛宣传,使三条法令家喻户晓。
这三条法令,就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约法三章”。关中父老百姓知道了刘邦的“约法三章”,又看到刘邦的军队撤到灞上后纪律严明,从心里觉得高兴。于是,大家争着拿出酒肉、粮食和衣物到灞上慰劳他们。这时,刘邦告诉他的将士要好言好语地劝说父老百姓把慰劳品都拿回去,今后军中所需的一切物品都由府库供应,绝不准随便拿老百姓的东西。
从此刘邦和他的军队严格地按“约法三章”办事,保持了咸阳和关中地区的稳定和繁荣,在父老百姓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解读
“约法三章”,按令行事,法令之下,一视同仁,如果违反法令,则法不容情,做到公正不偏私,这样才能有效地令行禁止,也才能使人心服口服,赢得民心。
张释之不畏皇权大胆执法
名言
鞭朴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
——李觏
故事
张释之是西汉汉文帝时的一名大臣,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
有一次,皇太子刘启和梁王刘揖兄弟二人,乘车进宫,按当时的规定,凡进宫者,无论文臣武将、王公贵族,在司马门前都要下车下马,违反规定,必须治罪。可是,刘启和刘揖依仗自己是皇室子弟,根本不把国家法令放在眼里,来到司马门前,不但不下车,而且策马扬鞭,长驱直入。碰巧,张释之也进宫,远远看见一辆车子闯门而入,便问守备的军士:“刚才是什么人,如此目无法纪,直闯司马门?”军士惊慌地回答说:“是皇太子和梁王,我们也没法管呀!”张释之一听,非常气愤,二话没说就追了上去,冲到太子的车前面,张开双臂拦住了正在行走的车。太子刘启和梁王刘揖见有人竟胆大包天,敢拦自己的车,便破口大骂,傲慢地训斥张释之。张释之毫不示弱,义正词严地质问他们:“国家法令规定,出入司马门者,必须下车,你们为什么不下车呢?难道法令对你们无用吗?”一席话,问得太子和梁王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只好下车步行。事后,张释之还写了一封奏章,请求汉文帝惩罚太子和梁王的违法行为。为此,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怪罪汉文帝,文帝脱帽谢罪说:“这件事是我教子不严所致。”并严肃教训了太子刘启和梁王刘揖。从此,文帝很看重张释之,把他提升为廷尉(掌管刑狱的官员)。没想到,张释之任廷尉后,做了一件令文帝也意想不到的事。
一天,汉文帝派人押送一名犯人,要张释之严加惩办。张释之立刻坐堂审问,说:“你知罪吗?”
犯人叩头说:“小民知罪!知罪!小民不该冒犯皇上的车驾!”
原来这名犯人是个乡下人,进长安城时走到中渭桥,恰恰碰上迎面而来的皇上的车队,就回避到桥下,待车队从桥上过去以后,他才从桥下走出。不料皇上的车马并没有走远,而是停在了桥的两头。他大吃一惊,拔腿就跑。他这一跑,把皇上车驾的辕马惊着了,跑了起来,颠得皇上坐都坐不稳。皇上一生气,派骑兵追上去把他抓回来,送来治罪。张释之问清了案情,处以罚款,就把犯人放走了。
文帝一听张释之这么处理,十分震怒,说:“此人惊了我的辕马,幸亏这匹马性情温和,不然岂不是把我伤了吗?我让你处理,你该杀掉他,怎么反而把他放了呢?”
张释之听后认真地说:“国家制定了法律,天子就应当与天下百姓共同遵守。这个乡下人并不是特意要惊皇上的辕马,如果重办这个人,国家法律就会在人民心目中失去信用!”
看到文帝怒气未消,张释之接着说:“这个人在中渭桥冒犯了陛下的座驾,陛下盛怒之下,派人追去把他杀了也就罢了,因为人们尚能理解。可是陛下把他押送到我这里,廷尉执法就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量刑。如果廷尉断案不公,那么天下用法的轻重,就失去了标准,老百姓就手足无措了,所以廷尉执法,决不可失信于民,望皇上冷静思量!”
汉文帝想了想,说:“张廷尉断案正确,量刑准确。不能让国家的法律失信于民,中渭桥事件,就这样结案吧!”
解读
国家的法律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地位高下而有所改变。只有一视同仁,秉公执法,才能赢得人心,赢得信任。
苏章劝友坦白自首
名言
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
——孟子·尽心下
故事
东汉顺帝年间,朝臣苏章因为政绩显著,被派到冀州(今河北一带)担任刺史。他童年时代的好友贾明在清河郡(今山东省临清县东面)当太守。在职权上,贾明要归苏章管辖。
苏章到任不久,清河郡就有人前来控告太守贾明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苏章接到状纸后半信半疑,因为在他的印象里,贾明和自己一样,从小就立下了长大后要报国安民的志向。那时候,他们俩人形影不离,一起读书写字,一起练功习武,后来又一起出来作官。虽然作官以后你东我西,很少联系。但是,贾明难道能够忘掉童年立下的志向吗?他真是不敢相信。
不过因为案情严重,苏章还是决定派官员前去清河查实。结果,证明状纸上所说的件件属实。这时,苏章十分痛惜地说:“贾明,贾明,你可真糊涂啊!”
朋友犯了国法,该怎么处理呢?苏章打算亲自去劝贾明坦白自首。
第二天,苏章带着衙役去了清河。刚刚住下,就在下榻的官邸设私宴招待贾明。酒席上,苏章对贾明非常热情,又是劝酒,又是添菜,两人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童年时代的乐趣和友情。酒足饭饱之后,贾明乘着兴头对苏章说:“现在做官的手脚都不怎么干净。你现在是我的顶头上司,如果发现我有什么过错的话,请一定包涵点。”
苏章这时很严肃地对贾明说:“我们今天是朋友聚会,是私事。明天我就要作为冀州刺史来清查你的问题,那是公事。公事就得公办。听说,这些年你贪赃枉法,聚了许多不义之财。如果你想争取宽大处理,还是趁早主动坦白自首为好。”
“难道你就不讲朋友的情份了吗?”贾明嗫嚅地说。
苏章很果断地回答:“你要知道,我是皇上派来专门惩治贪官污吏的。如果袒护了你,那我以后怎么去处理别人呢?虽然这贪污腐败的现象现在处处都是,但如果听任这种现象存在下去,发展下去,那就会民生凋敝,民怨沸腾,国家也不能强盛和安定。况且,你这么做也是违背了咱们童年立下的志向啊!因此,你还是应当坦白自首。这是我的忠告。你要知道,我苏章向来是依法办事的,绝不会为了庇护朋友去破坏国家的法制。你还是回去好好想一想吧!”
听了苏章的一席话,贾明低头沉思了一会儿。他再也无心喝酒,便急匆匆地告辞了。
第二天天刚亮,贾明又来到刺史官邸,主动向苏章呈交了坦白书,退出了全部的赃款赃物。苏章核实了贾明的罪证,如实上报朝廷,依法处罚了贾明。
苏章劝友坦白自首,办案不徇私情的事很快就在冀州一带传开了。大家都说,苏章是个清正廉明的好官。
解读
办案不徇私情,不偏私,体现出苏章作为执法者秉公办案的高尚情操;另一方面,真诚劝友坦白自首又体现出关心、爱护好友的友善品质。在情与法面前,要摆正两者的位置,法不容情是执法者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