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比较旧的四层楼平房,房子看起来已经很旧了,每层楼的窗户都有又密又黑像鸟笼似的防盗网,从那防盗窗就能看得出来房子里面也跟鸟笼一般又窄又挤又小。
大门口后面是一个小院子,一个老太太在洗衣台用小盆子搓着小孩儿的裤子,边上,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用洗衣服的大盆子玩水。
“你这个背万年时的哎,你这个砍脑壳死的哎,你这个先人板板儿哎……两块五一吨的水,你就那么放,你还以为是老家门口的河啊……”
老太婆一边骂孙子,一边搓着裤子,别看她骂得凶,其实很疼孙子,她小的时候,父母也是这样骂她的。
司慧朋从门里出来,鄙夷地望了望祖孙俩,稍稍绕开了些走出去,免得被小孩玩的水溅到身上。
这栋房子是司慧朋家的祖产,四层楼,但建筑面积不大,只有七十平方,一二三楼都租出去了,自己家住四楼,因为房子窄小又破旧,租金并不高,一个月的收入也不多。
租一楼的就是祖孙这一家,儿子儿媳上班去了,还有个女儿也住在一起,一家大小六口,四个大人两个小孩,房子六十平方左右,有十个平方是楼梯走道。
以前,司慧朋有时还摸摸小男孩的头,但现在却十分讨厌他,现在的他,也算是个有钱有身份的人了。
父亲和爷爷都在那次事件中死了,屋里只剩下个不管事的老娘,司慧朋当真是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放纵起来。
那次事件后,因为袁小忆十分害怕,司慧朋蛰伏了近两个月,现在事情已经风平浪静,袁小忆作为朱家唯一的继承者,毫无争议地继承了朱家数千万财产。
与司慧朋的婚期定在三个月后,但实际上,两个人明里暗里打得火热,不过为了掩人耳目,袁小忆还没让司慧朋搬到朱家的别墅去。
但朱笑东以前的一辆奥迪A6却是由司慧朋开着,袁小忆不会开车,自然便宜了司慧朋。
朱家的典当铺,股份已经一分为三,由朱笑东的二叔、袁小忆、司慧朋三人均分。
暂时还是袁小忆得到的最多,朱家的别墅、汽车等价值达两千万,典当铺价值一千万,但这一千万正在源源不断地赚钱回来,每月利润高达十万以上,年利润超过两百万。
朱笑东的二叔本是不肯的,但他在这次事情上没出多大力,所以说不上话,又因为袁小忆跟朱笑东已经领过结婚证,虽然还没举行婚礼,但已经是法律上的朱家人了,所以朱笑东这个朱家唯一的继承者出了事的话,直接继承人只能是袁小忆,他可得不到什么。
典当铺一分为三,但执掌的人仍是朱笑东的二叔朱谨榆,因为袁小忆和司慧朋什么都不懂,只能当名义上的老板,但他们又怕朱谨榆弄虚作假,所以每天都会到店里待着,朝九晚五,搞得跟上班族一样。
司慧朋拿着遥控钥匙开了锁,上车启动车子后,放下车窗,先是吐了一口唾沫,朝着院子里的祖孙俩恼了声:“穷鬼!”然后才开车得意洋洋地出去。
在这个城中村,又有几个像他现在这样春风得意的?掌握着千万财产,开着奥迪豪车,再加上他还年轻,才二十几岁,村里那些发了财的,至少都过了四十岁,年轻的可没有哪个及得上他!
朱家的典当铺有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朱氏典当”四个大字,这个牌子也有些年份了。
司慧朋在店门外停了车,下车后故作潇洒地反手一扬按下了遥控锁,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店里。
朱谨榆戴着老花镜,镜子都拖到鼻孔上了,司慧朋都怀疑他是不是真的需要老花镜。
“老朱,早啊!”
司慧朋大大咧咧地伸手拍了拍朱谨榆的肩膀,然后在旁边的沙发上重重躺下,跷起了二郎腿。
以前见朱谨榆时,他跟着朱笑东叫二叔,现在却变成了“老朱”。
朱谨榆心里很恼火,当初起了贪念,想把典当铺据为己有,也是因为大哥大嫂死后,看着朱笑东肆无忌惮地挥金如土,心里不爽,司慧朋跟他一提这事,两个人一拍即合。
但事后司慧朋却并没有按照约定那样分给他一半典当铺的产权,司慧朋说他并没有出力,而他和袁小忆“出生入死”地完成这个任务,理应由三个人平分,这样都算他占了便宜。
朱谨榆没奈何,三个人平分后,各占三分之一,但司慧朋和袁小忆都睡一张床上了,两个人只当是一个人,这典当铺实际上已经被他们两个控制了,平时来了也指指点点的,对他毫不客气。
还不如以前,以前朱笑东从来不管他怎么做,到年底结算,除了平时的工资,朱笑东把店里的利润至少分给朱谨榆两成,也就是四十万左右,加上他二十万的年薪,年收入也在六十多万。在陶都,一般的典当铺经理可没他这么多。
现在典当铺的利润按三股平分,朱谨榆能分六十多万,加上薪水有近九十万,虽然比以前的收入多了三十万,但心里却承受着极大的负罪感,尤其是见到司慧朋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过了一会儿,袁小忆也来了,她自己打车过来的,她十分注意不给人闲言闲语的机会。但朱笑东既然死了,她也没理由年纪轻轻地守寡不嫁人,只要风声过去,熟人们不再议论这件事,她再与司慧朋公开来往。
朱笑东死了已经两个多月了,袁小忆也慢慢恢复了平静,现在出门也薄施脂粉,穿红戴绿了。
“二叔,早!”
袁小忆还是叫朱谨榆一声二叔的,店里的几个伙计看袁小忆和司慧朋都来了,赶紧埋头干活儿,司慧朋这个新老板特别喜欢发号施令。
朱谨榆一直垂着眼睛不去看司慧朋,免得心烦,拿了本玉石鉴定书慢慢翻看。
“老板,我有个东西,你看看值多少钱吧。”
忽然有个低低弱弱的声音传来。
朱谨榆抬头一看,柜台外有个二十八九,脸盘身材都胖乎乎的男子盯着他看,那人虽然胖,但皮肤却黝黑,显然是经常晒太阳干苦力活的。
柜台里面坐着的司慧朋和袁小忆都没怎么在意,这么个穷小子能拿出什么好东西?
“哦,是什么东西?你拿来我看看。”朱谨榆放下书,问那胖子。
胖子穿得很普通,袖口油光光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一双手的手指甲里全是黑黑的污泥。
他身上挎了个帆布包,下乡知青很流行的那种帆布包,包带子和包面上很多地方都烂了,露出线头。
胖子把包放在柜台上,从里面取出一个红绸布包着的东西,慢慢把红绸布打开,里面露出一颗鸡蛋般大的圆珠子,乳白色,就像一个乳白色的鸡蛋。
朱谨榆一见这个东西心里就动了动,赶紧伸手从栅栏缝里把那个东西接了进去。
胖子盯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生怕他把东西调换了。
朱谨榆笑了笑,说:“不用担心,我先看看。”
把那颗珠子翻看了一遍,朱谨榆越看眉头皱得越深,又用放大镜看了一阵,沉吟半晌,抬头问那胖子:“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你想要当多少钱?”
听到朱谨榆认真的语气,司慧朋和袁小忆也看了过来,不过朱谨榆手中那个圆珠子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胖子左右瞄了瞄,抹了抹额头的汗水,又凑近了些,低声说道:“这是我祖上留下来的东西,我死去的爷爷说是皇家之物,水火什么夜明珠的,我是乡下人不懂这些,不过前些日子我给在美国留学的堂弟打电话问过,他说这最少值三四千万,又说少了不能卖,等他回来以后帮我处理,但我现在缺钱用……”
说多说少都抵不过一句“缺钱用”。
司慧朋一听胖子说要三四千万,忍不住蹦了起来,恼道:“死胖子,乡巴佬,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还要三四千万,你骗到你祖宗头上来了啊?”
“司慧朋,你给老子闭嘴!”
朱谨榆忽然发起火来,这段时间他一直忍气吞声,而且司慧朋越来越嚣张,俨然把自己当成大老板了,朱谨榆在股份上占不了上风,所以不敢跟司慧朋明着对抗,这时忽然发作,倒是把司慧朋和袁小忆都吓了一跳。
朱谨榆随后堆着笑脸对胖子说:“兄弟,等一下,我开门,到里面谈,到里面谈。”
司慧朋虽然嚣张,但并不傻,朱谨榆忽然对他发火,定然是胖子这东西值钱,要不然他不会是这副表情。
在技术上,司慧朋和袁小忆都要仰仗朱谨榆。
把柜台前的防盗铁门打开,朱谨榆赔着笑脸请胖子进去,表情相当有礼。
司慧朋和袁小忆也跟着进去,不过朱谨榆没说话之前,他们两个一句话都不敢说,以免再出纰漏,两人心里都琢磨着,难道那个像鸡蛋似的东西是个宝贝?
“请坐请坐!”朱谨榆请胖子坐下,又去把窗帘全部拉上。
司慧朋和袁小忆还以为他是怕别人看到才如此谨慎。
把门窗全都关严实后,朱谨榆坐了下来,又把那颗珠子小心地取出来,捧在手心仔细看。
司慧朋很是不解,问他:“老朱,这么个石头有什么特别的?你看来看去它也还是块石头!”
“你知道个屁!”朱谨榆又是一句粗话顶了他,丝毫没给他面子,然后对袁小忆说道:“小忆,你把灯关了!”
袁小忆一怔,把灯关了黑漆漆的能看到什么?
不过朱谨榆既然这样吩咐了,袁小忆也没问,在朱谨榆的注视下把开关“啪”一下关掉了。
屋中陡然一暗,黑了下来,但随即就有一道柔和的淡黄色亮光升起,众人看得十分清楚,发出亮光的就是朱谨榆手中那颗珠子!
“夜明珠?”
司慧朋脑子里忽然蹦出这个名字,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姜还是老的辣啊,朱谨榆这老家伙的眼光还是比他厉害得多,看出这东西不寻常!
袁小忆也不禁吃惊起来,夜明珠这种东西,她只在电视剧中见过,真实的从没见过,她一直以为是传说中的宝贝,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小忆,开灯!”朱谨榆又吩咐道。
袁小忆按开开关,灯亮后,强光让众人的眼睛有点儿不适应,几秒钟后才恢复正常,再看那颗珠子,还是乳白色的、普普通通的珠子。
朱谨榆对袁小忆说:“小忆,你再开关几次,中间隔几秒钟,试试珠子发光的强弱。”
袁小忆依言开关,那颗珠子在关灯后就会亮起柔和的淡黄色亮光,开灯后又恢复原样,一连几次,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是一颗会发光的珠子,而且不是人工合成的。
如果是人工合成的磷光物,外表不可能像块石头似的。
朱谨榆确定后,让袁小忆再次开灯,然后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珠子还有特别之处,嗯……小忆,你帮忙用盆子装半盆水进来,麻烦你了。”
袁小忆这时候根本没有摆谱的心思,赶紧应了一声,跑出去用盆子装了半盆水端进来放在台子上。
朱谨榆等几个人都围在盆子边后,这才把珠子拿起来,轻轻地放进盆子里。
珠子进入水中,奇迹又出现了!
那颗珠子四周就像有种无形的阻力一般,把水隔开了,珠子霎时掉落盆底,珠子四周两寸左右形成一层无水的空间。
好家伙,这珠子不仅能发光,还可以避水!
司慧朋在神话故事中倒是听见避水珠,他一直认为夜明珠也许真的有,但避水珠肯定是虚构的。
但现在他却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这不可能是假的,就算最尖端的科技也做不出这种东西!
朱谨榆做典当行掌眼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宝贝。他只在一些古书中见过记载,此时看到这颗珠子,心里怀疑是不是那东西,没想到一试还真是!
喘了几口粗气,朱谨榆把珠子从盆里拿出来,然后对司慧朋说:“你的打火机呢?烧烧它试试。”
珠子的主人胖子一声没吭,任由朱谨榆试验,哪怕听到他说要用打火机烧,他也没吱声。
司慧朋摸出打火机,“啪”一声打着,火苗升起来一寸高,凑到那珠子底下,用火苗烧珠子。
火苗离那珠子还有一寸远时就转了弯,仿佛有什么东西隔开一般,硬是接触不到珠子的表面。
司慧朋试了几下都是这样,把打火机放气的开关开到最大,再打燃,因为气大了,那火苗呼一下蹿了起来,足足有三四寸长。
再去烧那颗珠子,火苗虽然强劲了,但依然接触不到珠子,在珠子表面一寸外转了弯,火苗就像只手掌隔空护着珠子一般。
发光,而且还避水避火,这真是一颗宝贝!
“啪”的一声,因为火苗大,打火机的温度急剧升高,竟然爆了。
朱谨榆心里有谱了,也不说这珠子好坏,直接问胖子:“先生,你说吧,这颗珠子你想当多少钱?活当还是死当?”
胖子闷闷地道:“活当死当都无所谓,我是缺钱用,当了的话,以后多半是没钱赎回的。”
朱谨榆听他这口气,心中暗喜,当即又追问了一句:“那你想要当多少钱?”
胖子也不说话,弯了大拇指,伸出另外四根手指晃了晃。
朱谨榆沉吟着,司慧朋问了一句:“你要四十万?”
本来司慧朋想说“四万”的,但想想还是添了个零,夜明珠,又避水又避火的宝贝,四万块傻子都不会卖。
但他就算说了四十万,那胖子还是鄙夷地道:“四十万?你当我是乡巴佬不知道行情是不是?你给我批发一打来,我全要!”
朱谨榆也暗骂,这个混蛋就是个二百五,搞不好还会坏事,明明之前胖子已经放过话了,他堂兄弟在美国留学,人家都说了最少值三四千万,这个家伙居然出四十万!
司慧朋脸一红,喘着粗气道:“难道你还想要四百万不成?”
在他看来,四百万他都觉得太高了,虽然那珠子的确是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