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谭彦
谭彦(1960—2004),男,汉族,吉林省集安市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副院长。中共“十五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生平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集安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学到中学,他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0年8月,风华正茂的青年谭彦怀着“考一所能当‘法官’大学”的儿时梦想,以全校第二名高考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走出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
1985年,谭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工作。那个时候也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阶段。创业初期,法院的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住在简易房,外出办公全靠步行,但谭彦并没有被吓倒,交给他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1988年年底,谭彦还是一名书记员,一个人要为5名法官当助手,承担着超负荷的工作量。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就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再也支撑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床上。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肺结核由于长时间高烧得不到治疗,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这是肺结核病中最严重的一种。从X光片上,肉眼就能看到两片肺叶上有四五个空洞,其中最大的如同鸭蛋大小。医生要他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五年”。
不断学习的谭彦
突如其来的噩耗一下子让谭彦惊呆了。他想到家中年迈的双亲、身边年轻的妻子、襁褓中的儿子,想到儿时的伙伴、大学的同窗、单位的同事……而想得最多的,是他深深热爱的事业。人生的追求才刚刚开始,怎么这么无情地突然中断了呢?连续几天的辗转反侧,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慢慢占据了他的心:人迟早是要死的,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却用贡献来计算。即使像流星闪过,也要放射出绚丽的光彩。想通了,谭彦的精神又振作起来,自己毕竟还有5年时间,与其在医院里等死,不如回去工作,活一天就要体现一天的价值。
1990年3月16日,在这一天,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一条记录: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为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谭彦就是这样抗着病痛坚持工作。在开发区这种特殊的工作环境中,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初步繁荣后的灯红酒绿的环境,他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谭彦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
一次,谭彦负责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一位亲戚恰巧是谭彦妻子贾丽娜的同学,关系一直不错。这位老同学找到贾丽娜,希望她在谭彦面前说说情。贾丽娜知道谭彦一向不徇私情,但老同学的托付又使她抹不开面子。“案子不大,或许这次他能破例。”她想。回家后她把这件事跟丈夫说了。“不是我不给面子,同学、朋友的情再大,也没有法大,咱不能让肩上的天平倾斜,原谅我……”谭彦坦率地告诉妻子。“我向老同学好好解释解释。”听了谭彦的一席话,妻子对丈夫多了一分理解。
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
难道是谭彦不缺钱,恰恰相反。远在吉林山区的老家,姐姐和弟弟都有病,全家生活只靠父亲的工资维持。作为长子,谭彦常要把自己的工资寄回老家,自己的3口小家却要靠岳父接济。然而,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谭彦常说:“我们是法官,头顶着国徽,肩扛着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他认为,秉公执法的核心就是认真、准确、公正地办案。了解谭彦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谭彦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从不放过一个疑点。
谭彦和他的同事
法律无情,但在法律外,法官有情。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谭彦把人民法官的职责延伸到法庭以外,他在自己庭里建立了对缓刑罪犯的回访制度,定期把有关的法律书籍给他们看,教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在开发区法院,谭彦办案调解成功的比例全院最高。一些难以处理的案子,他总是苦口婆心地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用自己的情去打动别人的心。在这背后饱含着一位备受病痛折磨的人付出多么惊人的毅力和代价!他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他深深懂得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而自己又是这片新开垦土地的新生儿,应以更宽广的双臂擎起照亮未来的火苗。
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谭彦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更热爱工作。在自知不久于人世之际,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他说:“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谭彦和同事们在交流
对党的忠实信仰和感恩情怀,是谭彦与病魔抗争的精神支柱。还在岗位上时,他就多次表示:“我的生命是党给的,活着就要为党工作。”离开岗位后,他更有一种强烈的心愿:一定要努力康复,回到岗位上,报答党的恩情。
1996年,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中共大连市委、中共辽宁省委先后做出向谭彦学习的决定。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胡锦.涛专门批示:“建议认真宣传总结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倡导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谭彦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位先进典型。
1997年,谭彦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等;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2004年11月21日,谭彦燃烧的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由于气管被切开几个月来都发不出声音,他让守候身旁的贾丽娜拿来写字板,干瘦无力的手颤抖着,豆大的汗珠唰唰唰地滚落,每一个字都拼尽心力:“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和关怀,下辈子我也要跟党走……”几小时后,他醒来写道:“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经过又一次昏迷后,谭彦再次提起笔来:“我此生有三大遗憾:一是为党做的贡献太少;二是给亲人的关心太少;三是没有读完研究生。”11月25日,去世前3天,眼望妻儿,谭彦满含深情地写道:“感谢中央首长和各级党政领导,是党和组织给了我多次生命。”
2004年11月27日,在与病魔进行多年的抗争以后,谭彦永远告别了他热爱和牵挂的审判事业。他在短短的44年人生历程中,谱写了一首忘我奉献的生命赞歌。
总结
谭彦从1985年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办开始,在开发区工作和生活了近20个春秋,他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这片土地和自己钟爱的事业。“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这就是谭彦的遗言,这就是“铁法官”的心声。谭彦用自己的高风亮节谱写了一段不朽的传奇,谭彦和他的事迹必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