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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孜孜求治,一生勤政
作者:鲁源生   |  字数:10139  |  更新时间:2015-04-03 17:19:27  |  分类:

人物传记

圣祖孜孜求治,日昃不遑。几务之余,犹有日课,其宫中日课记曰:“尝读商颂之咏成汤也,曰:‘圣敬日跻’。周诗之咏文武也,曰:‘缉熙’,曰:‘执兢’。其咏成王也,曰:‘夙夜基命宥密’。而史亦称大禹惜寸阴,盖古帝王未尝不终日乾乾夕惕若也。朕于宫中,未明求衣,辨色而起。则命讲官捧书而入,讨论义理,是典学者为一时。出御宫门,则群工循序奏事,朕亲加咨度,是听政者为一时。已而阁臣升阶,朕与详求治理,咨诹军国者久之。若夫宫禁之务,各有攸司,廷臣退,乃裁决焉。既事竟,罢朝。宫中图籍盈几案,朕性好读书,丹黄评阅辄径寸,辨别古今治乱得失。暇或赋诗,或作古文,或临池洒翰,以写其自得之趣。止此数事,已不觉其日之夕矣。及宫中燃烛,玉漏初下,则省一日所进章疏,必审其理道之安而后已。要非夜分,不就宴息也。如是者岁率以为常。夫禹汤、文武、成王之德,自揣乌能企及,而不敢懈逸之心,或者其庶几焉。因为记自勖,以比于盘铭之义云。”

注解

日昃不遑:过了中午也不休息。昃即太阳偏西。几务:即机务,指政务。圣敬日跻:语出诗经·商颂:“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意为有道德的人圣明恭敬,令人日益敬佩。文武:即周文王和周武王。周文王即姬昌,周族领袖,建国于岐山之下,西周王朝奠基者。周武王即姬发,周文王之子。他继承父亲遗志,灭掉商朝,建立西周王朝。缉熙:语出诗经·大雅·文王:“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歌颂周文王光明正大。执兢:语出诗经·周颂·执兢:“执兢武王,无兢维烈。”是说周武王勇猛刚强。成王:即周成王姬诵,周武王之子。他在周公辅佐下,巩固了西周政权,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迎来周王朝的繁盛。与其子周康王姬钊在位时期合称“成康之治”。夙夜基命宥密:语出诗经·周颂·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基:谋划。命:政令。宥密:宽仁宁静。是说周成王朝夕理政,宽仁宁静。大禹惜寸阴:语出晋书·陶侃传:“(陶侃)常语人曰:‘大禹圣者,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岂可逸游荒醉,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是说大禹珍惜时间。乾乾夕惕:又作“朝乾夕惕”,语出周易·乾:“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形容一天到晚勤奋谨慎,没有一点疏忽懈怠。乾:乾乾,自强不息;惕:小心谨慎。阁臣:即大学士。临池洒翰:指运笔写字。玉漏初下:形容晚上到来。玉漏:更漏的美称。自勖:自勉。盘铭之义:语出礼记·大学:“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汤:即成汤,商朝的开国君主。盘铭:刻在器皿上警醒自己的箴言。

译文

圣祖康熙治国从不懈怠,太阳西斜也不休息。处理政务之余,每日还有自己的功课。他的日课中说:“曾经读诗经·商颂歌颂成汤说:‘圣明恭敬,令人日益敬佩。’大雅等歌颂周文王说:‘光明正大’。周颂歌颂周成王说:‘勇猛刚强’。又歌颂周成王说:‘朝夕理政,宽仁宁静’。”史书上也说大禹珍惜光阴,看来古代帝王未尝不是每日勤奋谨慎不敢疏忽懈怠的啊。朕在宫中,天不亮就要穿衣,天微明就起床。命令讲官捧书而入,与其讨论义理,此时朕是一名学者。从内宫出来,群臣按顺序奏事,朕亲自加以裁夺,此时朕是一位听政者。然后大学士拜见,朕和他们共同商议军国大事。至于宫内事务,各有部分负责,大臣退下之后,再行裁决。这些事完成后才能退朝。宫中图书众多,朕喜欢读书,加以评阅的史籍动辄数寸,以考辨古今治乱的得失。闲暇之时或者赋诗,或者作文,或者运笔写字,以求自得之乐。等这些事完成,太阳已经落山了。在夜晚来临,宫中点亮蜡烛之时,就审阅一天所上奏的奏疏,一定要处理完成才行,不到午夜不能休息。每年每日都是这种工作节奏,已经习以为常。像夏禹、商汤、文王、武王、成王他们的品德,自觉不能企及,然而自己努力勤政不敢懈怠的心思,或者已经如同这些圣王一样了。写下这些话以自勉,就像盘铭一样时刻警醒自己。”

评语

清朝皇帝是以勤政而闻名的。这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都是很少见的。康熙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呢?从康熙自叙来看,他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先是攻读早课,学习经典,然后上朝处理政事。退朝后又读书写字,毫不懈怠。待天黑之后还要审阅奏章,直到深夜才能休息。即使闲暇之时,所作的也是赋诗作文、临池洒翰等文墨消遣,丝毫不见笙歌宴饮之乐。而这样的生活并不是一日两日,而是长年累月地坚持。即便如此,康熙仍不敢懈怠,他以上古圣王为榜样,见贤思齐,希望能够实现大治。康熙还曾说过:“世人皆好逸而恶劳,朕心则谓恒劳而知逸。若安于逸,则不惟不知逸,而遇劳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由是观之,圣人以劳为福,以逸为祸也。”只有勤劳政事,才能实现政局安逸,如果帝王一味追求安逸,遇到紧急状况也难以应对,到时只会更加疲惫。这样的认识,也值得我们借鉴。明朝皇帝大多慵懒不堪,有的皇帝甚至几十年都不上朝。与此相比,清朝皇帝的勤政实在难能可贵。可以说,清代自康熙开始,能够实现持续康、雍、乾三代的盛世图景,与皇帝勤政不无关系。

政归简易,民生自遂

康熙四年,广东总督卢崇峻,奏请政归简易,以端治原疏。略曰:“臣窃以为国之大利,在于政治简易;国之弊,在法令烦多。何也?夫法令一多,则内外衙门,在大官惟成例是遵,每多查驳之烦。在有司惟功令是畏,有不遑救过之虑,岂能计及民生之休戚,而施抚字之仁耶?且因丛迫之际,以致左右作奸,则民生愈受其困矣。若政治一归简易,则大小臣工,各有暇豫之精神,衙门各役,莫施鬼蜮之伎俩。是害不除而自绝,利不兴而自溥,不必求遂民生,而民生自遂。故古来止颂宽大之为美政,未闻以文法之烦为善治也。夫一法立,则一弊生,故法愈多,而弊愈滋。夫滋弊缘于法多,则救弊惟在减法,有不辨而自明者矣。向来立法之密,其意在于除弊安民。奚知弊反从此而滋,民又从此而扰乎!”

注解

卢崇峻:汉军镶黄旗人。曾任广东总督、山陕总督。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不遑:无暇,没有闲暇。抚字:对百姓安抚体恤。暇豫:闲暇。鬼蜮:害人的鬼和怪物。溥:普及,普遍。遂:顺心,如意。

译文

康熙四年(1665),广东总督卢崇峻进呈政归简易、以端治原的奏疏,大略为:“臣以为国家最大的利处在于政治简易;国家最大的弊处在于法令烦多。为什么这么说呢?法令一多,那么内外衙门职位高的官只有一心遵守惯例,每每增加查驳文案的麻烦。而相关官吏只畏惧法律命令,就无暇纠正过失的担忧,怎么能顾及到百姓的喜乐和忧虑,而施行爱养百姓的仁政呢?况且因为丛迫之际,以致于左右作奸犯科,那么民生会陷入更加艰难痛苦的困境中。如果政治全部归于简易,那么大小官员各有闲暇的精气神,衙门里的各位当差也都不能施行鬼蜮的伎俩。这样祸害不用去除就会自行灭绝,利益不用振兴而自行普及,不必追求民生如意,而民生自己就会如意。所以自古以来只歌颂宽大是美政,没听说将繁琐的文法作为善政的。立一部法就会产生一个弊处,所以法越多弊处就越来越多。弊病的滋长起源于法律繁多,那么拯救弊病惟在减少法律,这是不用分辨就能自己显明的道理。向来设立严密的法律,其用意在于除弊安民。怎知弊病反而从此滋长,百姓又因此受到骚扰啊!”

评语

卢崇峻的奏疏秉承无为而治的思路,以为法多则弊滋,弊滋则民扰。他建议康熙减省法律,以除弊安民。在今天看了来,卢崇峻的想法未免过于简单,但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上级的指令过多,确实容易导致下级疲于应付,无暇顾及民生。“治大国若烹小鲜”,要掌握火候,调好佐料。政府的指令既不能过头,又不能缺失。政府应当遵守法律制度,减少行政干预,相信群众智慧。让行政服务民生,而不是包办民生。

尚德缓刑,教化为先

康熙九年,圣祖谕礼部曰:“朕惟至治之日,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其时人心醇良,风俗朴厚,刑措不用,比户可封,长治久安,茂登上理。盖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务末也。近见风俗日敝,人心不古,嚣凌成习,僭滥多端,狙诈之术日工,狱讼之端靡已。或豪富凌轹孤寒,或劣绅武断乡曲,或恶衿出入衙署,或蠹棍诈害良民。萑苻之劫掠时闻,仇忿之杀伤叠见。陷罹法网,刑所必加。诛之,则无知可悯;宥之,则宪典难宽。念兹刑辟之日繁,良由化导之未善。朕今欲法古帝王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举凡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生命。以上诸条,著通行晓谕八旗,并直隶各省府州县乡村人等,切实遵行。”

注解

至治之日:安定昌盛、教化大行的时世。亟:通“极”,边界,准则。刑措不用:置刑法而不用。比户可封: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可受封爵的德行。嚣凌:依仗权势欺凌他人。僭滥:借豪势横行霸道。狙奸:狡诈奸猾。凌轹:欺凌。恶衿:卑鄙恶劣的读书人。蠢棍:侵蚀损害他人的恶棍。萑苻:芦苇丛生之处。因其中易隐藏盗贼,又引申为盗贼。孝弟:即“孝悌”。儒家道德规范之一。即孝顺父母,敬爱兄长。雍睦:和睦。八旗:是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后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皇太极继位后又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

译文

康熙九年(1670),康熙告谕礼部说:“朕以为安定昌盛的时世,不以法令为准则,而以教育感化为先。那时的人心醇朴善良,风俗质朴诚厚,刑措不用,比户可封,长治久安,茂登上理。因为法令能禁止一时,而教化则可以维持久长,如果只依靠法令,而不施行教化,是舍本逐末。最近见到风俗日益凋敝,人心没有古人醇厚,仗势欺人成为习俗,霸道之人四处横行,狡诈奸猾的道术日益精巧,狱讼种类的没有止境。或有豪强富人欺凌孤独贫寒,或有卑劣乡绅武断乡里,或有鄙恶文人出入官场,或有蠹虫恶棍欺诈良民。时常听到劫掠的盗贼,经常见到忿恨的仇杀。他们陷入法网,必须予以严惩。诛杀他们,则觉得他们无知可怜;宽恕他们,则法典难以宽容。感叹这些刑罚日益繁重,实在是因为教化引导不够完善。朕现在想效法古代帝王崇尚道德轻缓刑罚,教化民众的习俗。条列如下:敦勉孝悌以尊重人伦,笃劝宗族以和睦乡里,和谐乡党以平息诉讼,重视农桑以富足衣食,崇尚节俭以爱惜财用,兴隆学校以端正士人风气,废黜异端以宣扬正统,宣讲法律以警示愚顽,申明礼让以丰厚风俗,操持本业以安定民心,教育子弟以禁止胡作非为,平息诬告以保全善良,惩处逃犯以避免株连,缴纳钱粮以减省催收租税,联合保甲以消弭盗贼,解除仇怨以尊重生命。以上诸条,布告八旗子弟和直隶及各省府州县乡村,切实遵守执行。”

评语

以上是著名的康熙“圣谕十六条”,是康熙教化民心、齐整风俗的基本纲领。顺治帝入主中原立足未稳,就已开始注意建立良好的社会价值体系,他曾照抄明太祖朱元璋的“圣谕六条”作为教化民众的准则。至康熙时,清政权逐渐稳固,经济得以恢复发展,康熙在此基础上加以修订,推出了“圣谕十六条”。“十六条”的文字精当,内容全面,影响也十分久远。雍正二年(1724),又颁布了圣谕广训,多达万言,并要求地方定期宣读。为宣讲圣谕,又出现了许多解说圣谕广训的白话文本。这一制度直至清末仍在执行,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

国家致治,崇尚宽大

康熙九年,圣祖谕吏部等衙门曰:“国家致治,首在崇尚宽大,爱惜人才。俾事例简明,易于遵守,处分允当,不致烦苛,乃符‘明作’、‘惇大’之治。向来各部院衙门,俱定处分条例,业已颁行。但其中款项太多,过于繁密,以致奉行者,或以胶执为守法,或以苛索为详明,或例所未载,援引比附,轻重失宜,徒据成规,罔原情理。大小各官,稍有过误,动触文网,虽具才能,弗克展布,深为可惜。著部院各衙门,将见行处分条例,重加订正,斟酌情法,删繁从简,应去应留,逐一分别详议具奏。”

注解

处分:措施,决策。‘明作’、‘惇大’之治:语出尚书·洛诰:“明作有功,惇大成裕。”是说睿智处事就会成功,敦厚宽大成就宽裕之德。胶执:固执。克:能够。

译文

康熙九年(1670),康熙告谕吏部等衙门说:“国家要实现大治,首要在于崇尚宽大,爱惜人才。使事例简明,易于遵守,措施公允得当,不至于烦琐严苛,才符合‘明作’、‘惇大’的要求。一直以来各部院衙门共同制定的政策条例已经颁行,但这些条例条款太多,过于繁密,以至于奉行者有的将固执当作守法,有的将严苛当作审慎明敏。若遇到条例没有记载之事,就援引比附以致轻重不分,处置失当,墨守成规,不顾情理。大大小小的官员,稍有过错失误,就会触犯文网,虽然具备才能却不能施展,实在非常可惜。命令各部院衙门将现行条例措施重新加以订正,斟酌情理法规,删繁就简,应该去除或是保留,逐一分别详细讨论后上奏。”

评语

尚德缓刑、宽大舒缓是康熙的治国思路。这条圣谕是康熙九年(1670)对吏部官员传达的,直到康熙统治晚年,他仍坚持这一治国思路。康熙五十年(1711),他告谕大学士说:“督抚大吏办事,当于大者体察,不可刻意苛求。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治天下之道,以宽为本。”康熙五十三年(1714),他又告谕大学士等人说:“治国之道,莫要于宽舒。”康熙九年(1670)的圣谕针对的是政府官员,要求去除限制人才发展的法律条例。康熙五十年(1711)的圣谕针对的是地方百姓,强调督抚要宽仁待民。康熙五十三年(1714)的圣谕则将宽舒之策提高到治国之道的高度。但是康熙的宽大,并非毫无原则,而是讲求宽而有制,正如他在讲筵绪论中所强调的一样,“每思人君承天子民,时育万物,自当以宽厚为根本,始可成敦裕之治。但不可过于纵弛,所贵乎宽而有制耳。”

丁忧守制,以防兵乱

康熙二十四年,四川提督何博疏请武官照文官例离任守制。圣祖谕大学士等曰:“孝者,治天下之本,理应丁忧。且武官久任非宜,在昔唐朝藩镇,骄蹇跋扈,皆由久典兵权故耳。丁忧之例既定,自不致久任矣。”又谕曰:“武臣久握兵权,原非良法,前令提镇陛见,亦此意耳。设要地岩疆,当需才之日,何妨临时酌议。况丁忧有关孝道,何分文武?其令画一,定议具奏。”

注解

何博:康熙时官员,先后历任山东提督、四川提督、陕西提督。守制:古代官员的父母或祖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之人为官。以二十七月为满,谓之丁忧守制。如遇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之人为官,称为“夺情”。藩镇:藩是保卫,镇指军镇。封建朝廷设置军镇,本为保卫自身安全,但结果往往形成对抗中央的割据势力。唐代安史之乱后,曾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藩镇长官节度使,久握兵权,造成藩镇强大,互相争战的局面,使中央集权严重削弱。提镇:清代提督与总兵的合称。提,指提督;镇,总兵的别称。陛见:臣下进见皇帝。清代规定,外省大臣应三年一次前往京师陛见。岩疆:边远险要之地。

译文

康熙二十四年(1685),四川提督何博上疏,请求武官按照文官之例进行丁忧守制。康熙告谕大学士等说:“孝道是治理天下的根本,武官照理应当实行丁忧守制。并且武官不适宜在一个地方任职过久。昔日唐朝藩镇割据,节度使骄蹇跋扈,都是因为长久掌握兵权的缘故。丁忧守制的制度一旦确定,就不会造成武官久握兵权的局面。”又告谕说:“武官久握兵权,本来就不是好事,之前命名地方提督和总兵定时觐见,就是为了防备此事。如果出现边关险要之处需要武官镇守的情况,到时临时商议也无妨。并且丁忧之制与孝道有关,何必区分文武不同?应该实行一样的制度,你们讨论完成后一并上奏。”

评语

作为帝王,如何处理与手握重兵的地方武官的关系,是一件十分棘手的问题。对于地方武官来说,越是战功赫赫,越有功高震主之危。对于帝王来说,既要倚仗武官安边拓土,又得时时提防他们图谋不轨。作为一国之主,帝王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卧榻之上有他人安睡,于是每每屠杀功臣,造成君臣相残、兔死狗烹的历史悲剧。唐代设置节度使的初衷本是维护国家边境安定,但也造成了节度使拥兵自重,尾大不掉。唐代晚期陷入藩镇割据的窘境,最终造成国家分崩离析。康熙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他巧妙借孝道之名,强令武官丁忧守制,避免武官久典兵权,而影响国家安定。

于民有益,才是根本

康熙三十九年,湖广总督郭琇陛辞,奏曰:“皇上命臣选奏丈量地亩官员,有武昌道庄搢衡,永郴道董廷恩,长沙府知府王益增三人,才堪委任。但湖南民稀地广,所以民或不能完课,遂致逃避者有之。清丈之后,则钱粮似较前差减矣。”圣祖曰:“约减几何?”郭琇奏曰:“大约减十分之二。”圣祖曰:“果于民有益,所减虽倍于此,亦所不惜。若不清丈,以荒田著落他人,征收钱粮,有累穷黎,断不可也。此事綦重,保奏丈量官员,尔具奏来,照所请行。”

注解

郭琇(16381715):字瑞甫,号华野,山东即墨人。清朝康熙年间著名的官官,廉洁清正,勤勉干练,不计私利,弹劾权奸,被称为“铁面御史”。官至湖广总督。著有华野疏稿。陛辞:臣下离开京城时,谒见皇帝,向皇帝辞行,称陛辞。綦重:极其重要。

译文

康熙三十九年(1700),湖广总督郭琇向康熙辞行,上奏说:“皇上命臣挑选负责丈量土地田亩的官员,有武昌道庄搢衡,永郴道董廷恩,长沙府知府王益增三人,才能可以委任。但是湖南地广民稀,所以有的百姓不能完成赋税,导致有因此逃避赋税者。田亩清丈之后,钱粮收益比丈量前减少了。”康熙问:“大约减少多少?”郭琇上奏说:“大约减少十分之二。”康熙说:“如果果真于民有益,所减少的即使两倍于此,也不可惜。如果不清丈田亩,以荒田强加于百姓,然后征收钱粮,导致穷苦百姓受累,断断不可。此事极其重要,你所保奏的负责丈量土地的官员,尽管全部上奏,都按照你的请示执行。”

评语

湖南地广人稀,如果强行按照田亩征税,会加重人民负担,以致出现抛荒现象。康熙以为,清丈土地后,要按照实际情况征收赋税,即使赋税有所减少,只要于民有益,也是值得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康熙的爱民之心。

安静无为,体恤下情

康熙四十二年,圣祖召大学士等谕曰:“观近日南方风景,民间生殖,较之康熙三十八年南巡时,似觉丰裕。大约地方督抚安静而不生事,即于民生有益。倘徒恃才干,不体下情,以此争先出众,民必受其殃矣。所以朕于扈从人等,恐其生事,时廑于怀,诸事惟务谨慎,不时严禁。倘朕欲将州县官员日加驱使,未为不可,所以不忍为者,亦因体恤微员耳。今总督、巡抚能如此体恤者甚少。”

注解

扈从:随从。时廑于怀:心中时常担心。廑:同“勤”,担心,忧虑。

译文

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召见大学士等告谕曰:“朕看到近日南方的民生风景,人民的生产置业比康熙三十八年南巡时感觉要丰裕一些。大约地方督抚安静无为,不生事端,就对民生有益。如果只凭恃才干,不体下情,只顾自己政绩,百姓必然受其祸害。所以朕对身边随从人员十分担心,唯恐他们扰民生事,要求他们做事一定谨慎,不时严加约束。朕倘若将州县的官员每日加以驱使,未尝不可。之所以不忍这样做,也是因为体恤下层官吏。现在总督、巡抚能如朕一般体恤下情者很少。”

评语

康熙十分注意体察下情。在出外南巡时,特别叮嘱地方督抚要清静无为,不生事端,与民休息。他要求督抚不能不顾民生盲目追求政绩,营造虚假繁荣。康熙又提到自己对随行人员的态度,他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借帝王威仪在地方滋生事端。康熙以自己为例,告诫地方要员不仅要时刻为民着想,也要为底层官员着想。

有错必改,有令必行

康熙五十二年,圣祖谕大学士等曰:“朕自幼与旧时大臣同理国事,至十三岁亲政。颁恩诏时,有奏误赦一人者。大学士李霨奏云:‘业已误矣,听之便。’朕曰:‘宥人听其误犹可也,若杀人听其误可乎?’李霨喜极涕零。奏云:‘圣谕诚可昭垂万世,臣甘待罪。’曩朕与辅政大臣等共理政时,红批已发科钞之事,常有取回换本改批发出者。冯溥为给事中,奏云:‘凡事在内当即详定,已批出者不可反汗。’遏必隆、鳌拜皆粗卤,即欲罪冯溥。朕以红批奏章,所关甚要,冯溥言是。因于本上批奖之,自此遂无取回之事。”

注解

李霨(16251684):字坦园。顺治四年(1647)成进士。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加户部尚书、太子太傅、太子太师。著有心远堂诗集等。宥:宽宥,饶恕。曩:以往,从前。红批:皇帝在奏章上用朱笔所书的批示名“红批”。科钞:文书处理制度。奏章由皇帝红批之后,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分别传抄有关衙门执行,称作科钞。冯溥(16091691):字孔博,号易斋。清顺治三年(1646)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著有佳山堂集,在清初文坛上据有重要地位。给事中:即六科所设掌印给事中,负责辅助皇帝处理奏章。反汗:号令如同汗水,汗出即不能收回。后以反汗代指反悔食言或收回成命。遏必隆(?1673年):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早年跟随皇太极征战,屡立战功。顺治十八年(1661年),与索尼、鳌拜、苏克萨哈并受顺治帝遗诏为辅政大臣。康熙惩治鳌拜,遏必隆受到株连获罪,后复官。鳌拜(?1669):瓜尔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以战功封公爵。康熙即位,受命为辅政大臣。专横擅权,结党营私。康熙亲政后,在武英殿智擒鳌拜,革职拘禁,不久病死。

译文

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告谕大学士等说:“朕自幼与旧时辅政大臣一同处理国事,至十三岁亲政。在颁布大赦诏书时,有人上奏说误赦一人。大学士李霨上奏说:‘既然已经误赦,就听其所便吧。’朕说:‘宽宥人时听任其错误尚且可以,如果杀人时也听任其误,能可以吗?’李霨喜极涕零,上奏说:‘您的圣谕真可以昭垂万世,臣甘愿待罪受罚。’从前朕与辅政大臣等人共理朝政时,已经朱批完毕发放有关部门抄写执行之事,常常有被取回换本重新改批发出的。时任给事中冯溥上奏说:‘凡事在内阁就应当详细讨论确定,已经批出的法令不可以反悔收回。’遏必隆、鳌拜都是粗鲁之臣,想借此怪罪冯溥。朕以为红批奏章决定的事务关系都十分重大,冯溥所言极是。于是在朱批上褒奖冯溥,从此之后再没有将红批取回修改之事发生。”

评语

常言道:“天子无戏言”,皇帝要说话算话,不能出尔反尔。皇帝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作为法令永垂后世,因此言语行动要慎之又慎,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说话算话并不意味着犯错后死要面子,不加改正。天子更应该谦虚谨慎、有错即改,才能使天下臣民信服。如果制定好的法令没有过错,则要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不能反复无常。康熙统治早年,受到鳌拜等辅政大臣的牵制,自己的政令常不能加以执行。冯溥的奏言必然得罪鳌拜等人,因此他们想借此怪罪冯溥,康熙则坚决予以维护。康熙此举,一方面是坚持了有令必行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此事打压辅政大臣,夺取统治权力。

因地制宜,随人之性

康熙五十二年,谕曰:“各方水土不同,种桑止宜江浙,北方气寒,不能养蚕。人之不习水土亦然,南方人不能居口外,犹口外人不能居南方。然以理论,则皆同,此谓性相近也。”

五十三年,圣祖问学士关葆曰:“尔曾居蒙古一年,用汉人之道,可治蒙古否?”关葆奏曰:“不可。”圣祖曰:“拂人之性,使之更改,断乎不可。譬如陕西、江南百姓,令其易地而居,则不但彼处田土,此不能耕,此处器械彼不能用,即水土亦多不服。惟天赋忠孝之性,无有异同,虽穷荒僻壤,亦有至忠至孝之人,不可以地论也。”

注解

口外:即张家口以北的地区。口指张家口。习相远:语出论语·阳货:“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性:人先天具有的纯真本性。性相近即人的本性相互接近。习:后天养成的习性。习相远即后天养成的习性差异很大。

译文

康熙五十二年(1713),上谕说:“各个地方水土不同,桑树种植只适宜江浙,北方天气寒冷,不能养蚕。人民也同样不习水土,南方人不能在张家口外居住,就像张家口外的人民不能居住在南方一样。二者理论相同,这就是所谓性相近。”

康熙五十三年(1714),康熙问学士关葆说:“你曾在蒙古一年,用治理汉人的方法,能够治理蒙古吗?”关葆上奏说:“不能。”康熙说:“扰乱人的天性,使其更改,断乎不可。譬如将陕西、江南的百姓易地互换,则那处的田土这处的人不能耕种,这处的器械那处的人也不能使用,即使是百姓本身也多有水土不服的。但上天赋予的忠孝之性,并没有不同,即使是穷荒僻壤之所,也有至忠至孝之人,不可以因地域妄加否定。”

评语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童蒙读物三字经开篇的文字,语出论语·阳货。其中的道理并不深奥,但将其化为治国治民的方法,却并不是每个统治者都能想到的。作为地方官员,为任一方应当造福于民。但一些官员到异地做官,却未必能够成功。他们不反思自己为政是否有过失,反而往往将原因归结到“穷山恶水出刁民”。其实一部分原因是他们不能适应当地的社会生态、文化氛围,不能因地制宜,所以难以有所作为。康熙相信人性本善,以为“天赋忠孝之性,无有异同,虽穷荒僻壤,亦有至忠至孝之人,不可以地论也”。时至今日,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地域歧视仍然非常严重,康熙的话值得我们进一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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