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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讲求科学,拒绝蛮干
作者:鲁源生   |  字数:10598  |  更新时间:2015-04-03 17:29:15  |  分类:

人物传记

康熙三十一年,圣祖御瀛台内丰泽园澄怀堂,召尚书库勒纳等人,谕之曰:“顷尔等进来时,曾见朕所种稻田耶?”诸臣奏曰:“曾见过。稻苗已长尺许矣,此时如此茂盛,实未有也。”圣祖曰:“朕初种稻时,见有于六月时即成熟者,命取收藏作种,历年播种,亦皆至六月成熟,故此时若此茂盛。若寻常成熟之稻,未有能如此茂盛者。朕巡省南方时,将江南香稻暨菱角带来此处栽种。北方地寒,未能结实,一过霜降,遂至不收。南方虽有霜雪,然地气温暖,无损于田苗。谚云:‘清明霜,谷雨雪。’言不足为害也。总之南北地气不同,节候各异,寒暑之迟早,全视太阳之远近,所以赤道度数最宜详审。欲定南北之向,惟以太阳正午所到之度为准,即指南针亦不能无偏。设有铁器在旁,则针为所引,亦复不准,此是一定之理。今将一片石以绳悬之,使之旋转,俟其既定,刻记所向南北,复动如前,其所向南北仍复不变。即此可思其理。所以凡物皆有自然一定之理。”

注解

暨:和,及。

译文

康熙三十一年(1692),康熙驾临瀛台内丰泽园澄怀堂,召入尚书库勒纳等人告谕说:“刚才你们进来时,可曾见到朕所栽种的稻田?”诸臣上奏说:“看到了。稻苗已长到大约一尺了,这个季节能够如此茂盛实在没有见过。”康熙说:“朕刚种稻时,看到有六月时就成熟的稻子,下令将其收藏作种,后来历年播种,也都在六月成熟,因此稻苗此时已经如此茂盛了。如果是寻常成熟之稻,此时没有能如此茂盛的。朕巡省南方时,将江南香稻和菱角带来此处栽种。北方地气寒冷,一过霜降就不能收获,因此没有能够结果。南方虽然也有霜雪,然而地气温暖,无损于田苗。谚语说:‘清明霜,谷雨雪。’是说清明的霜和谷雨的雪都不足为害。总之南北地气不同,节候各异,寒暑到来的早晚,全看太阳的远近,所以赤道度数最应当详细审核。想要确定南北方向,只能以太阳正午所到的地方为准,即使指南针也不能没有偏差。假设有铁器在旁,则指南针就会被其吸引也会不准,这是一定之理。今将一片磁石用绳悬挂,使它旋转,待它停止后记录磁石的南北指向,再让它旋转后停止,它所指向的南北仍然不会改变。这就值得探讨其原理,所以说世上事物都有其自然规律。”

评语

康熙生活的时代,正是中西方由各自隔绝走向互相交往的关口。西方的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正逐渐向古老的东方世界渗透。康熙虽然没有受过系统的科学教育,但对中国古代的科学知识并非一无所知。在康熙政要中,专有论舆地学、论历算学等内容,可见康熙对科学知识的重视。在农业生产上,康熙一方面在闲暇之余尝试培植新的稻种,希望提高产量,另一方面也明白南北气候、土壤等差异,主张因地制宜种植作物。只有尊重规律、坚持科学,才能在世界强国中立于不败。遗憾的是,康熙去世一百多年后,古老的东方帝国彻底落后于当时的世界,骄傲的民族虚荣终究无法代替先进的科学技术,中国历史也走入了一百多年的阵痛时期。

兴修水利,旱涝保收

康熙四十六年,圣祖命江南、浙江两省在京官员齐集乾清门外,召大学士张玉书等入,谕之曰:“朕在宫中,无刻不以民间疾苦为念,恐遇旱涝,必思豫防。巡幸各省,于风俗民情,无不咨询,即物性土宜,皆亲加详考。今岁南巡江浙,见天气久晴,所经河渠港荡之水,比旧已浅,即虑夏间或有亢旸之患。是时麦秋虽见丰稔,然南方二麦,用以为曲蘖者多,不似北方专需麦食。南方惟赖稻米,北方不独种稻,兼种黍、稷、粱、粟,此水土异宜,不可强也。且江浙地卑下,不雨则蒸湿,人不能堪,有雨则凉燥,人皆清爽。虽称水乡,然水溢易泄,涝岁为患尚浅,旱岁为患甚剧。若北方则经月不雨亦无碍,南方夏秋间经旬不雨,则田皆拆裂,禾苗渐槁矣。故喜雨亭记云:‘十日不雨,则无禾也。’江浙农功,全资灌溉。今见其河渠港荡,比旧已浅者,皆由素无潴蓄,故雨泽偶愆,濒河低田,犹可戽水济用,高燥之地,力无所施,往往三农坐困。朕兹为民生再三筹画永远之计,无如兴水利,建闸座,蓄水灌田之为善也。江南之苏、松、常镇及浙江之杭、嘉、湖诸郡,所属州县,或近太湖,或通潮汐,所有河渠水口,宜酌建闸座。平时闭闸蓄水,遇旱则开闸放水。其支河港荡淤塞者,并加疏浚,引水四达,仍行建闸。多蓄一二尺之水,即可灌一二尺之高田;多蓄四五尺之水,即可灌四五尺之高田。行之永远,庶高下田亩,无忧旱涝矣。朕特念江浙财赋重地,小民粒食所资,故欲讲求经久之策。著该部速行文两省督抚,将各州县河渠宜建闸蓄水之处,通行确查,明晰具奏。以朕度之,建闸之资,不过四五十万两。且南方地亩见有定数,而户口渐增,偶遇岁歉,艰食可虞。若发帑建闸,使贫民资佣工度日糊口,亦善策也。”

注解

亢旸:又作“亢阳”,极盛的阳气。借指旱灾。麦秋:麦子成熟。二麦:指大麦和小麦。曲蘖:酒曲。喜雨亭记:北宋文学家苏轼的名篇。文章表达了人们久旱逢雨时的喜悦心情。潴蓄:蓄洪贮水。愆:耽误。戽水:汲水灌田。戽:灌田汲水用的旧式农具,又称“戽斗”。三农:居住在平地、山区、水泽三类地区的农民。后泛称农民。苏、松、常镇及浙江之杭、嘉、湖诸郡:指苏州、松江、常熟、杭州、嘉兴、湖州等地。可虞:使人忧虑。

译文

康熙四十六年(1707),康熙下命江南、浙江两省在京官员齐集乾清门外,召大学士张玉书等进入皇宫,告谕他们说:“朕在宫中无时无刻不以民间疾苦为念,恐怕遇到旱涝灾害,常常思考预防之策。朕巡幸各省,对风俗民情无不加以访察咨询,就是物性土宜也都亲自详加考察。今年南巡江浙时,看到天气久晴,所经过的河渠港荡之水比旧时已经变浅,就考虑到夏天可能会有旱灾。现在麦田虽然得以丰收,但南方种植大麦和小麦,大多用来制作酒曲,不像北方以麦为食。南方只依赖稻米,北方不只种稻,还兼种黍、稷、粱、粟等作物,这是水土不同所致,不能强求。并且江浙土地卑湿,不下雨就会感觉蒸湿,人们难以承受,下雨则天气凉燥,人们都会感到清爽。江浙虽然称作水乡,然而水满易泄,无法储存,涝年还担心水浅,旱年则会造成更大灾害。如果北方一个月不下雨也没有妨碍,南方夏秋之间如果十天不下雨,土地就会全部开裂,禾苗逐渐枯槁。因此喜雨亭记说:‘十天不下雨,禾苗就无法生存了。’江浙一带的农业全靠灌溉才行。现在看到那里的河渠港荡比旧时变浅的原因,都是因为一向没有蓄洪贮水,所以如果雨水偶然耽误,临近河道的低洼田地,尚可以汲水灌田,地势高敞干燥的土地就力无所施,往往导致农民穷苦。朕现在为民生再三筹画永远之计,莫过于兴修水利,建造闸座,蓄水灌田,这是最佳的方法。江南的苏州、松江、常熟以及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等地所下辖的州县,或者靠近太湖,或者能靠近河道,所有河渠水口应该酌情建造闸座。平时闭闸蓄水,遇到旱灾则开闸放水。淤塞的支流港荡一并加以疏浚,引领流水四处通达,再建立水闸。多储蓄一二尺水就可以灌溉一二尺的高田,多储蓄四五尺的水就可以灌溉四五尺的高田。永远执行下去,希望高低田亩都没有旱涝之忧。朕特别考虑到江浙地方是财赋重地,也是百姓口粮的主要产地,因此想追求长远经久之策。命令有关部门赶紧告谕江南、浙江两省督抚,将各州县河渠适合建造水闸蓄水的地方,全部核实明白后上奏。朕估计建造水闸的费用不过四五十万两。并且南方的地亩已有定数,而人口日渐增加,如果偶而遇到荒年,百姓吃饭也令人忧虑。如果拨款建造水闸,使贫民可以靠佣工度日糊口,也是一项良策。”

评语

水利条件是农业生产的根本。水利发达则农业发展,农业发展则国家富强。历史上许多强国的兴盛,都离不开水利工程的帮助。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水利工程的兴建模式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形成。康熙一生都十分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他六次南巡均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江南地方又是明清两代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税收基地,有“苏湖熟天下足”的美誉。因此康熙尤其重视江南、浙江二省的水利建设,他专门告谕两地官员要重视防洪抗旱,要求大规模建造水闸以备不时之需。他还提出“以工代赈”的方法,让贫民修造水闸赚取工钱借以养家糊口。这样既解决了修造水闸的劳力问题,也解决了劳力的吃饭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爱惜生命,宽缓刑罚

康熙十八年,圣祖谕刑部曰:“国家设立法制,原以禁暴止奸,安全良善。故律例繁简,因时制宜,总期合于古帝王钦恤民命之意。向因人心滋伪,轻视法网,及强暴之徒,陵虐小民,故于定律之外,复严设条例,俾其畏而知警,免罹刑辟。乃近来犯法者多,而奸宄未见衰止。人命关系重大,朕心深用恻然。其定律之外所有条例,如罪不至死,则新例议死,或情罪原轻,而新例过严者,应去应存,著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详加酌定确议具奏。”

注解

钦恤:语出尚书·尧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量刑要慎重,心存矜恤。滋:增长,增多。罹:遭受苦难或不幸。奸宄:犯法作乱的坏人。恻然:哀怜,悲伤。情罪:即罪情。

译文

康熙十八年(1679),康熙告谕刑部说:“国家设立法律制度,原本是为了禁绝暴力奸邪,使社会安全良善。因此法律条例的繁简要因时制宜,总之要与古代帝王怜惜人民生命的意愿相合。以前因为人心日益虚伪,轻视法网,并且强暴之徒欺凌虐待小民,因此在已有法律之外,又严设条例,使坏人害怕而知道警戒以免遭刑罚。但近来犯法者很多,而犯法作乱的坏人并未见衰止。人命关系重大,朕心中深为悲怜。现在宣布规定法律之的所有条例中,如果罪不至死而新的条例要判决死刑者,或者罪情原轻而新的条例过严者,这些条例应该废除或是应该留存,命令九卿、詹事、科道一起详加讨论确定后上奏。”

评语

法律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工具。但一味地实行严刑峻法,未必能取得功效。也可能反而刺激暴戾之气,导致犯罪屡禁不止,甚至越禁越多。或者短时间内虽然可以奏效,然而激进的方式必然会伤害民心,不利于民风的成长。秦朝就是实行严刑峻法的典型,最后导致二世而亡,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可见,以暴制暴并非治国安邦的最佳策略。换一种思路,也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康熙意识到当时的法律已经出现过于严苛的迹象,因此下令九卿、詹事、科道等官员商讨宽减刑罚,主动为社会松绑,以维持国家的安定发展。

洗心涤虑,秉公执法

康熙二十年,圣祖谕三法司曰:“帝王以德化民,以刑弼教,莫不敬慎庶狱,刑期无刑。故谳决之司,所关最重,必听断明允,拟议持平,乃能使民无冤抑,可几刑措之风。近览法司章奏,议决重犯甚多。愚民无知,身陷法网,或由教化未孚,或为饥寒所迫,以致习俗日偷,愍不畏法。每念及此,深为悯恻。在外督抚臬司及问刑各官,审理重案,有律例未谙,定拟失当,草率完结者;有胶执成见,改窜供招,深文罗织者;有偏私索诈,受属徇情,颠倒是非者。有一于此,民枉何以得伸?以后著严加申饬,内外大小问刑各衙门,洗心涤虑,持廉秉公,务期原情准法,协于至当,不得故纵市恩,亦不得苛刻失入。痛改积习,加意祥刑,以副朕尚德好生钦恤民命至意。”

注解

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合称。以刑弼教:语出尚书·大禹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以刑罚辅助教化。庶狱:语出尚书·立政:“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各种狱讼之事。刑期无刑:语出尚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刑的目的。谳决:议罪判决。明允:严明恰当。冤抑:冤屈。几:将近。刑措:亦作“刑错”、“刑厝”。指置刑法而不用。孚:为人所信服。日偷:日渐衰落。愍:心中惑乱。臬司:清代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主管一省司法。深文: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市恩:买好,讨好。失入:轻罪重判或用法不当。祥刑:同“详刑”。语出尚书·吕刑:“有邦有土,告尔祥刑。”指善用刑罚。

译文

康熙二十年(1681),康熙告谕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说:“帝王以道德教化人民,以刑罚辅助教化,对刑狱之事莫不恭敬谨慎。制定刑罚的目的在于不用刑罚,因此议罪判决的部门所关最为重要,听讼断狱一定要严明恰当,拟定决议持守公平,才能使百姓没有冤屈,以接近置刑法而不用的境界。朕最近观览法司的章奏,发现议定判决的重刑犯很多。愚民无知,之所以身陷法网,或是由于教化不能为人信服,或是因为饥寒所迫,以致于习俗日渐衰落,百姓心中惑乱而不畏惧法律。朕每想到这些,都深深为其怜悯哀痛。在外的督抚、臬司以及负责刑狱的官吏审理重案时,有的不熟悉法律条例,导致罪行定拟失当、草率完结;有的固执成见,篡改供词,用苛刻的法律罗织罪名;有的心中怀有偏私,借机索取贿赂诈骗钱财,以至于徇私枉法、颠倒是非。以上情况若有一项,那百姓的冤屈如何能得到伸张?以后要严加申饬内外大小问刑各衙门,洗心涤虑,坚持廉洁,秉公执法,务必使事情达到符合情理和法律,恰当处理。不得故意讨好他人,也不得用法苛刻或轻罪重判。各衙门要痛改积习,努力做到善用刑罚,以符合朕尚德好生、钦恤民命的意愿。”

评语

刑罚是实施社会教化的重要辅助手段。刑罚使用是否确当关系到国家的公平公正,也关系到个人的人生命运。康熙以仁义治国,对身陷法网的普通百姓予以深深的同情,以为他们触犯法律多是因为教化不行、饥寒所迫。他痛斥当时司法部门的种种弊病,对相关官员严加申饬。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对刑部的圣谕中,康熙再次了批评司法官员的种种弊端:“胶执己见,听讼不公;或更改口词,图遂私意;或恐吓犯证,不令直供;或妄肆株连,稽迟日月;或怠玩琉忽,苟且告竣”,“以致奸顽幸免,良善含冤。”可见当时狱治的黑暗混乱。康熙希望他们“洗心涤虑,持廉秉公”,“痛改积习,加意祥刑”,以达到上古帝王所说的“刑期无刑”的理想境界。

刑部案件,速办速决

康熙二十二年,大学士等遵旨议覆刑部事件。圣祖曰:“朕于刑部事件,所以念念不忘者,特以别部事件,虽少迟延,不过牵连一二人而已,不致大害。若刑部事件,迟延太久,则正犯暨无辜牵累者,身家性命,受害无穷。朕念及此,每用恻然。其借行提两造干证,故意稽迟时日,应作何立法,尽除弊源,可再议。”又谕曰:“刑部不独人命大事,迟延日期,即杖笞鞭责之罪,亦复延挨。虽都察院及该科衙门,每月稽察档案,不过虚名而已,何益实事?嗣后照执审例,十日内所结事件,造册奏报,则事不致稽延。而定罪之当否,亦可尽知。此等小事,朕不应苛察,但刑部事务,渐至颓废,恐人犯无辜受害,故尔频加稽察。可传谕此意,一并会议。”

注解

两造:指原告和被告双方。干证:诉讼双方的证人。延挨:拖延。

译文

康熙二十二年(1683),大学士等奉旨商讨回复刑部的案件。康熙说:“朕对刑部案件之所以常常念念不忘,是因为别的部门的案件即使稍有迟延,不过牵连一二个人,不至于造成大害,而如果刑部案件迟延太久,那么正犯和无辜牵累者的身家性命就会受害无穷。朕想到这些,每每为之哀伤。对假借提取诉讼双方和证人而故意稽留延迟时日的,应该如何立法全部去除弊源,可以再作商议。”又告谕说:“刑部不仅人命大事迟延日期,就是杖笞鞭责的罪罚也会被拖延。虽然都察院及负责的衙门每月稽察档案,但也不过是虚名而已,对实际事情有什么益处呢?今后嗣后审理案件时,要将十日内完结事件造册奏报,这样事情不至于稽延。而定罪是否得当也可以全部知道。这些小事朕本不应该苛察,但刑部事务逐渐颓废,朕担心人犯无辜受害,因此频频加以稽察。可将朕的意思传达告谕给他们一并商讨。”

评语

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不仅关系到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更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这一点古今并没有区别。刑部办事效率的提高,一可以将罪犯尽快绳之于法,体现国法国威,二可以使无辜受害者早日昭雪沉冤。康熙批评刑部审理案件过于缓慢拖沓,造成不论是人命关天的案件还是杖笞鞭责的罪罚都迁延不决。康熙要求刑部提高效率,以免造成人犯无辜受害。

反复详究,矜慎民命

康熙五十一年,大学士等以秋审情实罪犯五十人请旨。圣祖将刑部重囚招册逐一详阅,反复审定,句者三十二人。既毕,谕大学士等曰:“明代决囚,俱于西四牌楼,其时秋决之囚亦甚多。崇祯时,偶遣内侍往觇有鸣冤者否?俄有一人鸣冤,即归奏闻,乃遣太监袁本清传谕,将此人暂停处决。时禁城不许乘马,而袁本清习于安佚,两人扶掖,逾时方至,其人已正典刑矣。袁本清不得已,将应决人犯尽释。崇祯怒,杖袁本清,臀肉俱尽。朕昔亲见袁本清,言之甚详。此皆不慎之于平时,以致临期舛错也。故朕于招册,皆细加研勘,此情实五十人即尽诛之,并无冤枉。而犹必反复详究,于无可生之中,求一线可生之路,无非矜慎民命之至意也。”

注解

情实:清代死刑判决的一种。指认定罪行属实,即将执行。招册:记录案件始末、犯人供词等的卷宗册。句:同“勾”。勾销,勾除。觇:察看。俄:不久,顷刻。安佚:安乐舒适。舛错:出错。

译文

康熙五十一年(1712),大学士等将秋审情实的罪犯五十人上奏请示。康熙将刑部重囚卷宗逐一详细阅读,反复审定,勾除了三十二人。审核完成后告谕大学士等说:“明代处决囚犯都在西四牌楼进行,那时秋决的囚犯也很多。崇祯时,有一次派遣内侍前往察看有无鸣冤者,马上有一人鸣冤,内侍就回宫上奏。崇祯于是派遣太监袁本清传谕,将此人暂停处决。当时北京城内不许乘马,而袁本清也习惯于安乐舒适,由两人搀扶前往,超过了处决时间才到达,那人已经被处决了。袁本清不得已,将应该处决的人犯全部释放。崇祯得知后很生气,杖责袁本清,打得臀部皮开肉绽。朕当年亲自见过袁本清,他对此事言之甚详。这都是平时不加谨慎,以至于事到临头出现了错乱。因此朕对上奏的卷宗全部仔细加以研究勘别,这些情实囚犯五十人就算全部处决也没有冤枉的。而朕仍然反复详细研究,于无可生之中为他们求一线可生之路的原因,无非是为怜惜人民的生命。”

评语

孟子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民为贵,不仅体现在轻徭薄赋、爱惜民力上,更体现在重视人民生命上。康熙用讲故事的方式告诫大学士,提醒他们人命关天,不能草率行事。只有平时小心谨慎,最后才不至于犯错。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康熙三十一年,圣祖谕修明史诸臣曰:“朕自冲龄,即在宫中披览经史,明实录曾阅数过,见其间立言过当,纪载失实者甚多。纂修明史宜加详酌。如宏治中,太后思念崇王,欲令入朝,此亦情理之常,且所封之地,初不甚远,而一时大臣及科道官员交章争执,以为不可。至云人民骚扰,国势动摇。时已有旨召崇王矣,竟因人言而止。书言:‘以亲九族’,‘九族既睦’。若藩王就封,必不可召见,则自古帝王所云睦族之道谓何?又正德实录载午朝罢后,于御道得匿名文簿一卷,传旨诘问,百官跪于丹墀,时仆而暴死者数人,暍而病者尤众。夏月虽天时炎热,何至人多暴卒?且行间将士,每披坚执锐,勠力于烈日之中,未闻因暑而致死,岂朝堂之上,病暍若斯之甚耶?所云‘尽信书不如无书’,此之谓矣。至于宦官为害,历代有之。明如王振、刘谨、魏忠贤辈,负罪尤甚。崇祯之诛锄阉党,极为善政,但谓明之亡于太监,则朕殊不以为然。明末朋党纷争,在廷诸臣,置封疆社稷于度外,惟以门户胜负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乃以国祚之颠覆,尽委罪于太监耶?朕于宫中太监,止令供洒扫奔走之役,一嚬一笑,从不假借。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皆极贫乏,有不能自给者。尔诸臣想亦悉知朕非信用太监之主,惟朕可为此言。作史之道,务在秉公持平,不应胶执私见,为一偏之论。今特与诸臣言之,宜共知此意。”

注解

明实录:明代官修的编年体史书,记录了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实,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是研究明朝历史的基本史籍。宏治:即“弘治”。明代第九个皇帝明孝宗朱祐樘的年号。崇王:即崇简王朱见泽(14541505),明英宗朱祁镇第六子,明宪宗朱见深同母弟。以亲九族,九族既睦:语出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是说帝尧能够发扬大德,使家族亲密和睦。家族和睦以后,又辨别彰明百姓事务。正德实录:记载正德皇帝明武宗朱厚照言行的实录。丹墀:指宫殿的赤色台阶或赤色地面。暍:中暑。披坚执锐:穿着坚固的盔甲,拿着锐利的武器。力:勉力,尽力。尽信书不如无书:语出孟子·尽心下。意为完全相信书,那还不如没有书。是说读书要善于独立思考,不能盲从盲信。书:指尚书。王振:明英宗宠幸的太监。把持朝政多年,土木之变时,鼓动明英宗御驾亲征,战败。明英宗被俘,王振也被士兵杀死。刘瑾(14511510):明武宗时太监,与马永成等人合称“八虎”。他引诱明武宗沉溺酒色,自己专擅朝政,贪污受贿,后被处死。魏忠贤(15681627):明熹宗时太监。极受宠信,专权乱政,大肆杀害东林党人。人称“九千岁”。后被崇祯皇帝贬斥后自杀。国祚:国运。:笑的样子。

译文

康熙三十一年(1692),康熙告谕修纂明史的诸位大臣说:“朕自年幼即在宫中披览经史,明实录曾阅读过数次,看到其中很多内容言语过当、记载失实。你们纂修明史应当详加讨论。如弘治年间,太后思念崇简王朱见泽,想要让他入朝,这也是人之常情,并且崇简王的封地也不太远,而当时大臣和科道官员上奏章疏加以争执,以为不可,甚至说这会导致人民骚扰,国势动摇。当时已有圣旨下发征召崇王了,最终竟然因大臣上书而废止。尚书中说:‘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如果藩王就封就一定不可召见,那么自古帝王所说的和睦宗族的道理有怎么讲呢?又正德实录记载,一次午朝结束后,明武宗在御道得到一卷匿名文簿,于是传旨诘问。百官跪在宫中台阶之上,当时倒地而暴死的有数人,中暑而病的则更多。夏天虽然天气炎热,但何至于人因此而暴卒?况且行伍中的将士每每披坚执锐在烈日之中尽力守卫,也没听说因中暑而致死的。怎么朝堂之上中暑而病的如此之多呢?书上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至于宦官为害,历代都有。明代如王振、刘谨、魏忠贤等辈,背负的罪过尤其之多。崇祯诛锄阉宦党羽是很好的政策,但说明代灭亡于太监之手,朕却特别不以为然。明代末年朋党纷争,朝廷中的诸位大臣,置国家社稷于度外,只讲究朋党门户争斗的胜负。谁都知道明代一定会灭亡,怎么能把国家颠覆的罪过,全部转移到太监身上?朕对于宫中太监,只让他们从事洒扫奔走的事情。朕对他们连一个笑脸都不给,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都非常贫乏,甚至有不能自给自足的。你们大家想来也都知道朕并非信用太监之主,因此只有朕可以这么说。修纂历史的原则,一定要秉公持平,不应固执私见妄加偏私的结论。今天特地告知诸位大臣,让你们都知道朕的心意。”

评语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新的王朝建立后,往往对前代王朝带有某种轻视,以至于在修纂史书时出现了“元人讥宋,明复讥元”的情况,康熙则说:“朕并不似前人,辄讥亡国也,惟从公论耳。”康熙十分重视明史的修纂工作,以为“纂修史书,虽史官之责,而当朕之时修成此书,稍有未协,咎将归朕。”康熙曾多次下诏督促采备修史资料,询问修纂进度,并阅读了部分已经完成的章节。他说:“明史关系极大,必使后人心服乃佳。”又以为“明史不可不成,公论不可不采,是非不可不明,人心不可不服,关系甚巨。”他要求史官放弃固执己见的错误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持平的态度,务必修成信史。“俟明史修成之日,应将实录并存,令后世有所考据。”正是这样的严谨态度,使明史一书得到了后世的好评。遗憾的是,康熙虽然多次关注明史的修纂,但他并没有见到完整的明史。直到乾隆年间,这部书才宣告完成。

荒诞前事,引以为戒

康熙四十八年,圣祖谕大学士曰:“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皆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一日之费,可抵今一年之用。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用银数百万两。至世祖皇帝登极,始悉除之。紫禁城内砌地砖横竖七层,一切工作俱派民间。今则器用朴素,工役皆见钱雇觅。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饭食不能遍及,日有饿死者。今则宫中不过四五百人而已。明季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斤计,俱取诸昌平等州县。今此柴仅天坛焚燎用之。尔等亦知所谓马口柴乎?”大学士等奏曰:“不但不知,亦所未闻。”圣祖曰:“其柴约长三四尺,净白无点黑,两端刻两口,故谓之马口柴。又明季所行多迂阔可笑。建极殿后,阶石高厚数丈,方整一块,其费不赀,采买搬运至京,不能舁入午门。运石太监参奏,此石不肯入午门。乃命将石捆打六十御棍。崇祯尝学乘马,两人执辔,两人捧镫,两人扶鞦。甫乘辄已坠马,乃责马四十,发苦驿当差。马犹有知识,石何所知?如此举动,岂不发噱?总由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故也。”

注解

赀:计量。舁:抬。噱:笑。阿保:古代教育抚养贵族子女的妇女。

译文

康熙四十八年(1709),康熙告谕大学士说:“明朝末年的事情,你们所知道的,往往都是纸上所记录的。万历以后所用的太监,曾经有在御前当差的,所以前朝的历史,惟独朕知道得很详细。明朝的花费非常奢侈,兴建又很多,一天的耗费,可抵得上现在一年的费用。皇宫内的脂粉钱就四十万两,供给宫内的费用白银数百万两。到世祖皇帝(皇太极)登基后,才开始全部废除。紫禁城内砌地砖横竖共七层,一切工作都派给民间完成。现在器皿用具朴素,土木工程都用现钱雇佣。明朝末年宫女达到九千人,太监达到十万人,饭食不能普遍供应,每天都有饿死的。而现在宫中不过四五百人而已。明朝末年宫中用的马口柴、红螺炭达到数千万斤,都取自昌平等州县。现在这柴仅用于天坛祭祀时焚烧。你们知道所谓的马口柴吗?”大学士等上奏说:“不但不知道,而且从未听说过。”康熙说:“这柴大约长三、四尺,白净到没有一点黑的地方,两端刻两口,所以叫马口柴。明朝末年的行为多有荒唐可笑之处。建极殿后面的阶石高厚都有数丈,方整一块,耗费不可计量,采买搬运到京城,不能抬进午门。运石太监参奏说,阶石不肯入午门。崇祯于是下令将石头捆打六十御棍。崇祯曾经学习骑马,两人执辔,两人捧镫,两人扶鞦。崇祯刚刚坐上就掉下马来,于是责罚马四十棍,发往苦驿当差。马尚还有意识,石头知道什么呢?这样的举动岂不令人发笑?总之是因为生在深宫之中,在阿保手中长大,不懂人情物理的缘故。”

评语

康熙经常以明末宫中事迹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臣。他在讲筵绪论也说:“尝闻明宫闱中食御浩繁,糜费不赀。掖庭宫人,几至数千,此皆可为深鉴。”他用明末的奢侈腐化提醒百官要注意节俭。对于崇祯诸多荒唐可笑的行为,康熙在嘲讽的同时,也指出了崇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导致“不知人情物理”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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