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组成,分别行使五项职权,是政府机关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中央政权体系的实体。五院的建立,渊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构想,但其职能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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